防偽標簽是防偽技術產品之一,出廠時應對其提出保安封條怎樣的要求呢?在世界上我國第一次明確提出防偽技術產品八個通用技術要求。

  1。 身份唯一性:防偽技術產品防偽識別特征的權威性和不可轉移性。例如數碼防偽,做到一件商品的防偽標簽一個身份碼,每一個防偽標簽只能一次性使用,不能轉移使用。

  2。 穩定期: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防偽技術產品的防偽識別特征安全封條可持續保持的最短時間。例如熒光油墨和溫變油墨,有衰減期。

  3。 安全期: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防偽技術產品防偽識別特征被成功仿制的最短時間。這是客戶最關心的,應由廠家提出保全封條承諾期。

  4。 防偽力度:識別真偽、防止假冒偽造功能的持久性與可靠程度。防偽力度由防偽識別特征的數量、防偽技術獨占性的數量、仿制難度和仿制成本大小4要素構成。

  5。 使用適應性:防偽技術產品的防偽識別特征能與標的物或服務對像使用要求相適應的能力。

  6。 識別性能:防偽技術產品貨櫃封條的防偽識別特征能通過感官或機器(儀器)在要求的識別時間內正確識別。一線識別強調防偽識別特征的大眾共知性,通過感官即能識別;二線識別防偽標籤強調通過簡單儀器(如放大鏡、激光筆、紫外熒光鑒別器等)即能識別 ;三線識別強調通過專用儀器(如DNA鑒定)由專家識別,作為司法判定的依據。二線識別與三線識別強調防偽識別特征的隱含性。

  7。 使用環境要求:防偽技術產品的防偽性能應能滿足標的物的正常使用環境要求。

  8。 技術安全保密性:設計、制作防偽技術產品的技術應具有安全保密性。除此之外還應考慮經濟成本適應性,即在滿足防偽技術要求同時應盡可能降低使用成本。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防偽標簽
    全站熱搜

    zhangshuangsh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